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依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要求,制订经管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十规范”:
(一)规范寝室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培养个人卫
生习惯。
(二)规范文明礼仪。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学习中华文
明礼仪。
(三)规范作息习惯。早睡早起,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生
活起居。
(四)规范自律意识。遵守法纪,爱护环境,良好秩序共
同维系。
(五)规范安全意识。自我保护,防火防盗,预防为主提
升意识。
(六)规范个人行为。严以律己,与人为善,自尊自爱尊
重他人。
(七)规范用水用电。节约水电,珍爱资源,决不出现违
章用电。
(八)规范饮食卫生。饮食安全,按时吃饭,决不接触无
证摊贩。
(九)规范课余生活。远离游戏,走进社团,积极参与提
升自我。
(十)规范交际方式。明确身份,真诚宽容,尊重他人隐
私习惯。
第三条
学生宿舍“十提倡”:
(一)提倡爱舍如家。热爱宿舍,以舍为家,爱舍如家之
情永驻校园。
(二)提倡遵规守纪。学习规章,主动遵守,遵规守纪告
别生活陋习。
(三)提倡笃学成才。明确目标,励志笃学,笃学成才之
志发奋图强。
(四)提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适度消费,勤俭节约之
风发扬光大。
(五)提倡严于律己。学会克制,主宰自己,严于律己方
能不断进步。
(六)提倡宽以待人。真诚宽容,相互尊重,宽以待人才
能赢得众人。
(七)提倡健康生活。作息规律,强健体魄,健康生活奠
定幸福人生。
(八)提倡集体意识。和谐相处,互帮互助,集体意识懂
得全体之力。
(九)提倡自尊自爱。懂得自爱,互相理解,自尊自爱换
得互敬互爱。
(十)提倡公共意识。爱护公物,尊重劳动,公共意识营
造公共环境。
第四条
学生宿舍“十不准”:
(一)不准晚归、不归;
(二)不准私调寝室、留宿他人;
(三)不准私拉网线、电线;
(四)不准使用违章电器;
(五)不准沉迷网络游戏;
(六)不准大声喧哗;
(七)不准吸烟、饮酒;
(八)不准组织、参与赌博;
(九)不准饲养宠物;
(十)不准向窗外抛洒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