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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三十二)

发布者:教务处 [发表时间]:2024-05-15 [来源]:院办

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第二类第三种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学校教学平台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新一轮审核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条例,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高等教育改革和教育评价做出批示指示和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教育部出台“新时代高教40条”“质量22条”等文件要求制定。

2、《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改革要求,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