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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二十一)

发布者:教务处 [发表时间]:2024-05-14 [来源]:院办

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第二类第三种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学校教学平台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01.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推动高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 号),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教政法厅〔2021〕1 号)。

02.立德树人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报告对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论断,其中“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根本标准”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提出,是我党的重大政治宣示,令人精神振奋,倍受鼓舞。“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立德树人”,坚强而有力地回答了这一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抓住了教育的本质要求,明确了教育的根本使命,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丰富了人才培养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