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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者:经济与管理学院 [发表时间]:2023-10-21 [来源]:院办


 

经济与管理学院

 

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经济与管理学院制

 

 

 

 

目录

 

1.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相关规定……………………………………………………1

2.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

3.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4

4.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5

5.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6.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9

7.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程序…………………………………11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相关规定

为充分发挥我院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进一步对学生动手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1.各实验室在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外,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开放。

2.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实验室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

3.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的原则。努力开放以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富开放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

4.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实验室开放的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强调学生主体、教师启发指导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等。

1.课内实验操作技能的训练与加强: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操作,按照课内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重复课内内容)。如,装裱与修复实验室等。

2.学生科技活动型:对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等实验活动开放,学生个人或兴趣小组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如,会计沙盘实验室。

3.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等的活动内容,在实验室、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基地进行第二课堂、创新活动、创业活动等素质与能力培养的活动,如:剪纸实训室等。

三、实验室开放的条件

1.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2.实验室应有一定的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

3.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应具备良好的仪器设备和充足的实验材料,并有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4.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实验室开放的管理与保障措施

1.开放实验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双休日与节假日。

2.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不健康及与本实验室性质不相称的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加强对监督力度,防止非法信息注入与传播,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室设备的安全管理。

4.实验室副主任将不定期抽查、考核实验室开放情况,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

5.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对学生、指导教师参加开放实验完成具有独创性的成果,可按照学校相应的成果认定办法认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不得私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

五、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六、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八、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九、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

十、实验结束,应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工作服。   

2、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实验室内不得穿拖鞋。   

3、操作高温(低温)实验,必须戴防高温(低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2、食物禁止储藏在实验室储藏柜内。

三、试剂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守则,严禁自行更改实验流程。   

2、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3、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4、进行实验操作时(蜗旋、挥干、吹干等),严禁容器口对着人。

四、用电相关安全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空气开关功率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凡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要定期检查线路。

5、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6、手上有水或潮湿的,禁止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 

7、实验室内的鉴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8、每日值班人员或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负责水、电、气体、仪器、门窗的安全检查。

五、环境卫生及条件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凡有毒性或易燃的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3、实验室人员养成随时拾捡地上杂物的良好习惯,确保实验场所清洁。 

4实验室环境必须满足相关仪器要求。

5、污物污染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清理干净。

六、安全防护    

1、防火 

a、乙醚、酒精、丙酮、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可根据情况,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b、实验区域需配置干粉灭火器、烟雾报警器和喷淋装置,并定期检查。   

2、防爆 

a、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等可燃性有机溶剂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热源诱发,极易发生爆炸。对于这些物质要密封保存,试剂防爆柜必须接地,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其蒸气散失在空气中引起爆炸。 

b、过氧化物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热爆炸,这类物质要防震,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C、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防爆柜内需安装气体报警装置。 

d、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3、防灼伤 

a、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B、实验室应配置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并对所有实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并定期检查装置是否正常。

、实验室伤害的应急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医用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废弃物及检材处理 

实验室内废弃物和检材的处理严格按照符合规范的方式进行处理。 

、其他 

1、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内设施。 

2、实验场地一律不准对外开放,外来人员参观实验室要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年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登记表》。 

3、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领导和责任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本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以上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2、各设备应张贴责任卡,明确设备性能时间等,应配备使用、检查、维护、交接登记表和记录表; 

3、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面责任; 

4、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应。 

5、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导师及相关领导反应。

6、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7、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或因故无法使用时应上报导师及相关领导。 

8、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第一条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要认识到在一切实验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确定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统一制牌悬挂门上,便于督查和紧急情况的联系。

第三条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巡查制度,坚持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前、上班中、中班后的安全自查),坚持周查、月查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并由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例行检查,规定每年至少4次(每个学期1次),记录检查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时整改。实验室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临时性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部位是否安全措施到位、有无违章情况、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安全标识是否正确、其他有何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实验室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学生实验时要服从指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五条 实验室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消防申报审批;电气线路的安装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保证达到国家技术标准,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核,看其是否超出实验室设备容量。电器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值班制度。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实验结束后应做好实验场所及器具的清洁、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学生实验结束后实验器材的整理、存放,一般应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七条 加强实验室设备管理,易发生重大火灾的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特别是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要专瓶专用,严禁私自采购和改装它种气体使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学生独立操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 结合实验室特点制度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逃生演习做到训练有素,临危不乱。

第九条 加强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的管理。

①建立领用登记制度,专人保管、随用随取,严格控制物品存放量。

②对不同特性物品的使用,应按照物品特性做出使用的具体规定,严格贯彻执行。

③建立物品回收制度,剩余或暂不用的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任意存放。

第十条 严格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实验时要将残渣废液倒入指定的废液桶内,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人身安全,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内煮食。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如自行车、家具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入实验室。

第十二条 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 事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院、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公安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或缩小事故真相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程序

1.实验室应建立并维持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实施必要地控制措施。实验室需要考虑的内容包括:

1)当实验室活动涉及高温、有毒药品、易燃易爆物品时,实验室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危险因素已知或未知的特性。

b使用时,实验室本身或相关实验室已发生的事故分析

c实验室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重大风险,包括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和可能涉及的人员的活动

d设施、设备等相关风险

e人员相关风险,如身体状况、能力、可能影响工作的压力等

f意外事件、事故带来的风险

g被无用和恶意适用的风险

h风险度范围、性质和时限性

i危险发生的概率评估

j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后果分析

k确定可接受的风险

l适用时,消除、减少或控制风险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及采取措施后残余风险或新带来风险的评估

m适用时,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应程度评估

n适用时,应急措施及预期效果评估

o适用时,为确定设施设备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开展运行控制提供的输入信息

p适用时降低风险和控制危害锁需资料、资源(包括外部资源)的评估

q对风险、需求、资源、可行性、适用性等的综合评估

2)应事先对所有拟从事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化学、物理、辐射、电气、水灾、火灾、自然灾害等的风险进行评估

3)风险评估应有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不限于本机构内部的人员)进行

4)应记录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报告应注明评估时间、审编人员和所依据的法规、标准、研究报告、权威资料、数据等。

5)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或对风险评估报告复审,评估的周期应根据实验室活动和风险特征而确定。

6)开展新的实验室活动或欲改变经评估过的实验室活动(包括相关设施、设备、人员、活动范围、管理等),应事先或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7)操作超常规量或从事特殊活动时,实验室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其安全防护要求,适用时,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8)当发生事件、事故等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9)当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10)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是宜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如果可行),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降低潜在伤害发生的可能性或严重程度),最后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备。

11)危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过程不仅适用于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常规运行,而且适用于对实验室、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或关停期间。

12)除考虑实验室自身活动的风险外,还应考虑外部人员活动,使用外部提供的物品或服务所带来的风险。

13)实验室应有机制监控其所要求的活动,以确保相关要求及时并有效地得以实施。

2.实验室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的复杂程度决定于实验室所存在的危险地特性,适用时,实验室不一定需要复杂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

3.风险评估报告应是实验室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直径安全操作规程的依据。

4.风险评估所依据的数据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应以国家主管部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或行业权威机构发布的指南、标准等为依据;任何新技术在使用前应充分验证,适用时,应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